教授、博士服务地方工作流程
1、报名。时间是每年6月和12月,由二级单位统一组织教师申报,下派人员由二级单位审批,报送到服务地方办公室备案。
2、联系企业。教师可以自己联系,也可由服务地方办公室或学院(部)帮助联系挂职单位。教师自己联系的企业具体要求:①专业必须对口;②有一定规模、信誉好、高科技型企业;③在企业要挂一定的职务,例如技术部助理:④填报联系企业审核表(见附表),由学院(部)审查同意后,统一上报到服务地方办公室审核确定。
3、挂职时间:半年(1-6月或7-12月)。有需要延长的挂职教师可半年后再申请,需提交书面延期申请,经学院(部)和服务地方考核领导小组同意后,可适当延长派驻时间。
4、派驻企业。由学校帮助联系企业的挂职教师,在1月和7月由学校和学院领导统一派送;由教师自己联系的企业,教师按照挂职时间先入驻到挂职单位开展工作,在3月和9月由学校和学院领导统一补送。
5、签订4方协议书。教师入驻到企业后,可根据实际在企业的工作情况,签订4方协议书。(本人签字、企业盖章、学院盖章后交到服务地方办公室盖章)。
6、周考核。每周向学院(部)和服务地方办公室上交周考核表。考核表(详见附件三)中的完成内容为老师自己填写,企业领导签字确认,上交PDF版扫描件即可,原件最终考核时统一上交,周考核表上交时间为次周周三前。周考核表作为考核依据,无故缺周考核表的不予考核。
7、考核。派驻教师在结束服务地方工作后,在两个月内填写《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教授、博士服务地方考核表》(见附件四),对照考评的工作实绩,填写具体达标的工作及完成情况,入驻单位签署意见后,与必要的支撑证明材料、服务地方工作总结(重点描述为地方单位解决的问题、取得的工作实绩、成效和收获以及对此项工作的意见建议等内容,要求1500字以上,需附照片)和服务地方周考核表原件一起交到学院(部),学院(部)签署评定意见后再交到服务地方办公室,由服务地方办公室审核并给出综合评定意见,报校服务地方考核领导小组审定后公示,公示结果交人事处师资科备案。
备注:要求当期服务结束后参与当期考核,如因特殊原因需延期考核,要求提交书面延期申请,由学院(部)签署意见后,报服务地方考核领导小组审定,审定同意后方可延期,否则必须参与当期考评,如不参加考核视为放弃。
2019年12月2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