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学院:
根据《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教授、博士服务地方工作实施办法(2019年修订)》文件精神,现组织开展第十一批服务地方考核工作。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考核对象
1、2021年下半年参加服务地方工作的教授、博士。
2、2021年以前尚未参加服务地方考核的教授、博士。
二、考核方式
服务地方考核采取定性加定量方式,由服务地方的教授、博士提交考核资料,各学院给出评审意见后,由服务地方考核领导小组评审确定后,公示考核结果。
三、考核材料报送
1.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教授、博士服务地方考核表,纸质版、电子版各1份;
2.服务地方工作总结(1500字以上,包含5张高质量照片),纸质版、电子版各1份;
3.佐证材料,纸质版、电子版各1份;
4.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教授、博士服务地方周考核表,纸质版、电子版各1份。
以上材料中需挂职企业、学院给出意见的部分,均需手写签字盖章,获得企业认可的佐证材料,均需要企业单位法人给出意见(手写),并盖章,请报送至行政楼316。同时,将电子版发送至李爽办公自动化。
四、时间安排
报送服务地方办公室截止时间:2022年3月11日
联系人:李爽 电话:56860749
附件1: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教授、博士服务地方考核表
附件2: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教授、博士服务地方周考核表
服务地方办公室
2022年2月2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