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二级学院(部):
为了深入贯彻落实辽宁省教育厅关于《辽宁省高校千名专家进千家企业活动实施方案》(辽教发[2016]13号)和《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教授、博士服务地方工作实施办法(试行)》(辽石化大[2015]189号)文件精神,推进校地、校企合作,在综合考虑乡镇需求人才专业特长等因素的基础上,根据与市委组织部实地考察,我校拟组织选派一名博士前往新宾县南杂木镇担任镇长助理,挂职期限一年。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挂职人选条件
挂职人选应具备政治素质好,能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有专业特长、发展潜力和培养前途,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,事业心和责任感比较强,作风过硬,有吃苦奉献精神,专业不限。
二、挂职人职责
挂职人员参与挂职单位的工作,通过开展调研,积极为挂职单位地方经济发展出谋划策;促进所在单位与挂职单位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,帮助挂职单位引进先进技术和科技成果,推进地方特色项目合作;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活动,帮助基层干部群众提高业务水平。
三、报名程序
凡符合条件的校内博士、教授,均可报名。有意者请填好《博士挂职申请登记表》,于4月20日前交至服务地方办公室。
请各单位重视科技镇长助理的选派工作,推荐人选也作为下次挂职干部的优先考虑对象。
挂职期间的待遇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。
联系人:赵瑜 联系电话:56860756